高速服务区的超市、餐厅食品安全状况如何?记者4月24日从安徽省食药监部门获悉:近日,安徽省食药监局、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从4月中旬开始到11月中旬结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明确专项整治内容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提升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基本实现服务区食品经营“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安全保障”的目标。
食品销售环节方面,将重点整治服务区销售单位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超范围经营;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证明、无食品标签的食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以及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餐饮服务环节方面,将重点整治服务区餐饮服务单位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无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加工经营场所布局流程不合理,内外环境卫生脏乱差;加工设备设施配备不齐,无“三防”设施;食品原料采购未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国家明令禁止加工使用的食品;非法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餐用具每餐使用前未进行清洗消毒等。
严厉查处不手软
此次专项整治,分摸底、整治、验收和总结四个阶段。通知要求,各地食药监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明确、密切协作、双管齐下、整治有序、注重实效的原则,狠抓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专项整治期间,各地食药监管部门将严厉查处服务区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依法予以关停,对存在食品安全重大隐患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媒体给予通报。
省食药监局和省交通运输厅将联合开展服务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行动,检查各地专项整治落实情况。